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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景区招商公告 |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15 14:31:56 点击:162 | ||||||||||||||||||||||||||||||||||||||||||||||||||||||||||||||||||||||||||||||||||||||||||||||||||||
无锡梅园景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为进一步丰富景区旅游业态和商业配套,提升商业品质,实现利益共享,景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备注:场地使用面积可根据经营方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洽谈。
二、业态要求
1、经营范围:特色餐饮、茶饮茶点、特色创意商品、自助服务项目、景区小交通等。
2、经营品质要求:经营项目符合景区需求,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或行业特色。同等条件下品牌连锁企业高品质文化项目优先。
三、 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为一年;对于品牌加盟店、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租期可适当放宽。
2、竞租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景区认可的经营主体,且上述经营主体的经营证照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2)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文件、授权文件,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等各项经营所需的资质、资料;
(3)具有良好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能力、服务水平、经营业绩;
(5)与景区未有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
(6)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缴纳水费、电费及相关管理费用。
3、竞租方基本要求
(1)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经营点位的经营范围;
(2)不得将承租的经营点位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经营点位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4)不得利用承租的经营点位进行违法活动;
(5)不接受联合竞租。
4、租金收取方式: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
四、招商业态入驻方式
1、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景区商业运营部对意向业态进行了解,达成初步意向后,可向商业运营部申请到经营点位实地进行现场踏勘。
2、根据意向登记情况,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商业运营部组织多部室讨论,对意向竞租方提供的经营方案和装修方案进行筛选,并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租方。
五、承租通知
1、招租结果景区将以电话形式、邀约形式。通知承租方。
2、其他意向竞租方未接到通知的。即视为竞租不成功,景区不负责原因解释,不退回竞租文件。
3、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同我景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租文件和承租方的竞租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合同条款。
六、招租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递交地址:无锡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商业运营部
2、资料提交明细: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经营规划书(含店铺门头、店内装修效果图即品牌介绍);
(4)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5)竞租报名表;
(6)如竞标人无法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
3、商业运营部联系电话:0510-85516739
七、竞标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
八、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 无锡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 ||||||||||||||||||||||||||||||||||||||||||||||||||||||||||||||||||||||||||||||||||||||||||||||||||||
下一页:2024年梅园景区场地招商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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