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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场所
梅园景区观赏温室
经营目标
管理企业化、经营品牌化、服务规范化
承租人
具有一定实力、从事食品经营经历的企业单位,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具有专业经营管理人员。
营业面积
(以实测为准)
约1200平方米。
经营品种
旅游餐饮。
设施设备
主要厨具原则采用燃气设备,辅助设施设备用电量不超过100KW,经营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
合作形式
合作经营
投标资料
单位有效证件,经营经历简介,经营设备及场地布置方案、经营计划、租金或合作经营形式、联系方式等(详见投标书)。
联系人
梅园市场拓展科 郁科长,联系电话:85511676
备 注
甲方负责外围环境整体改造;乙方负责经营环境整体改造,乙方总投资金额款算约为250万元左右。
投标截止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无锡市梅园公园管理处
2016年11月
附件: 2017年无锡梅园景区观赏温室转型经营投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