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意者须在本公告公布有效报名日期内,向景区商业运营部报名登记并递交相关资料。
2、本次招商,实行公开竞标,通过投标人投标合作模式、投标报价、项目发展、产品特色、运营能力及管理能力、信誉资质等因素综合评价,分值最高者竞得。
3、本次招商合同期限为一年;对于品牌加盟店、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租期可适当放宽。
4、竞得者需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租金和保证金,并与景区签订协议取得资产使用经营权。合同期满后退还保证金;合同期内若拖欠水、电及卫生管理等费用或损坏房屋(包括外观),其所涉及的费用均从保证金内扣除。
5、竞标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竞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