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发布日期:2019/5/9
一、招标单位:无锡市梅园公园管理处
二、项目名称:2019年无锡梅园第十一届灯光艺术节
三、项目概况:无锡梅园景区在2019年秋季举办第十一届灯光艺术节,活动灯组投资约130万元,制作不低于22组大型灯组及氛围引导灯若干。
四、邀请方式: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设计制作单位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设计制作运营花灯、灯展、灯会等经营项目;
4、具有设计制作大型灯组、灯会成熟经验;
六、工程总造价:130万元。
七、设计施工范围及内容:
1、设计施工范围:无锡梅园景区入口广场外侧绿化带、停车场入口、景区大门、景观大道、花溪、荷兰园广场、枫香林沿途道路。
2、施工内容:大型灯组(不含氛围灯)须达到22组以上(具体数量以中标方案为准),以及施工范围内沿途氛围灯、引导灯及亮化等。
八、要求:
(一)方案要求
1、设计要求:灯组设计安全可靠,主题突出
2、主题灯组、大型灯组、特色灯组、氛围景观灯组围绕“盛世中华”及相关节庆活动等,突出国庆70周年核心主题,在体现传统特色的基础上,全面融入并展现当代最新光源、光控技术;灯组设计制作与环境、场地条件紧密结合,注重与景区白天景观氛围全面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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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灯组安排合理,视觉节奏感强,具有预算同等的价值;
4、灯组设计在历年梅园灯光艺术节灯组设计的基础上有显著提升,具有观赏性、参与性、互动性,灯组色彩、光源搭配合理,易于传播;
5、灯组设计符合安全规范,制作安装质量保证,现场还原度高;
6、设计的灯组必须为原创产品,投标人对设计的所有灯组包括图片、工艺、造型、色彩等知识产权负责。
(二)制作要求:
1、灯组造型制作以定稿设计图为依据,现场还原度应达到85%以上,
2、灯组设计制作安装应具有一定的抗风性能(达到10级以上),
3、灯组电线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应选用阻燃、护套电线,不得使用非标产品;暗敷设在灯组造型内的电线需穿管(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电线衔接需采用国家标准的接线端子,各电气回路应有专用保护地线,并与凡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物件相连;其中水面灯组使用电缆(电线)需符合防水要求。
(三)施工要求
1、灯组现场制作施工管理方案、安全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灯组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选用质优材料,切实保证质量。
3、高大灯组、水面灯组和桥身布置方面,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风力的影响因素,具有详细的、可行的、安全的、有保障的施工方案。
4、施工组织科学合理,工期控制严谨,确保按照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推进,按时完成灯组制作及安装工作,文明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时间亮灯(提供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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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灯组制作期间,中标人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坚守现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6、现代光源部分售后技术支持、人员、物资、服务措施具体有力可行。
(四)其他要求:
1、维保:
(1)中标人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2)维护期间出现彩灯故障或破损等情形的,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维修在24小时之内不能排除故障或修复的,应提供与原灯彩相同规格的备用灯彩。
(3)灯组出现故障或破损后,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招标单位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在制作、施工、维护阶段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的安排并接受招标单位的现场管理。招标单位有权对质量不合格的灯组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
2、工期: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2019年9月1日至9月3日招标方对灯组进行亮灯验收。
3、报名: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联系本邀请书所留联系电话。
(五)投标要求: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中旬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无锡梅园公园党政办公室(也可邮政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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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组成:
(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按规定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以上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以上证件在投标现场出示原件查验)、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印章;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相关资料。
(3)所有灯组的设计方案文本及电子版;
(4)施工组织方案(含安全方案及水上灯组制作专项方案);
(5)后期维护方案;
(6)整个项目的清单预算书(每个灯组必须单独组成详细报价清单)
以上所有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统一封装在大文件袋内(电子版文件现场演示,无需装入文件袋内),密封加盖公司印章章,一式两份。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概不退回。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于5月20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无锡市梅园公园管理处银行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或踏勘现场直接现金缴纳。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账号:808030188900003838,开户行:江苏银行无锡梅园支行)。
5、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当天需将全部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单位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结算方式
2019年9月5日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正规发票,招标单位转账支付中标金额的60%,2019年10月15日拆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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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标办法
评标分两轮进行。首轮评标采取百分制评比,取评比结果前三名进入第二轮评标,第二轮评标采取专家组商讨研究后择优录取。
(一)成交原则
本次灯光艺术节各投标人提供设计最少灯组(不含氛围灯)不得少于22组,少于22组属于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直接列为废标不予评标。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方案且灯组数量合格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维护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前三家投标单位进入第二轮评标。第二轮评标产生最终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按中标的方案设计实施本次灯光秀布展范围内所有灯组的制作、安装、调试和后期维护。如投标文件显失公平、无法实施、存在严重失误或无法形成竞争,评审小组有权宣布流标。
(二)评分办法
总分100分,分值构成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评审标准
1、项目总体设计方案(60分)
预算编制
(1)各投标单位预算是否按照130万元金额编制的预算;
(2)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主要价格组成是否有详细报价清单(每个灯组必须单独组成详细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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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合理性(即质量、价格及规模最佳比率)。
方案效果
(1)方案设计是否完整,主题是否突出;
(2)灯组数量、种类、大小、主次、色彩、造型是否搭配合理;
(3)氛围灯效果是否达到亮化,引导的效果;
(4)是否考虑到梅园绿化环境及白天景观效果;
(5)是否具有趣味性、参与性;
(6)灯组与所放置环境契合程度;
(7)方案主题是否符合时代主题;
(8)设计理念是否具备时代先进性;
(9)设计方案可行性。
材料工艺
(1)所选光源是否节能、安全;
(2)所用材质是否绿色、环保;
(3)所使用工艺是否新颖、先进。
2、施工方案(30分)
(1)施工方案是否完整、措施具体、组织流畅、分工责任到人,材料购买及制作的质量控制,运输和安装方案;
(2)施工方案中是否考虑施工对绿化带的损坏;
(3)施工方案中是否有针对施工期雨水、风力等天气影响的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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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期
(1)是否编制施工进度表;
(2)进度控制可行性措施;
(3)是否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调试开灯;
安全方案
(1)是否单独编写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方案;
(2)是否有针对水上灯组安装及运行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是否有灯展期间维护安全预案。
3、维护方案(10分)
(1)灯展期间灯组日常管理及维护方案;
(2)灯展期间人员安排、物质准备、技术支持是否确实有效。
十一、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评审小组成员;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设计方案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是否派人到场;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方案陈述顺序:抽签确定各投标人展示、陈述方案的顺序;
6、投标人按照开启顺序分别向招标单位阐述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维护方案;
7、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维护方案等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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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代表、评审小组成员、纪检人员等有关人员在评审记录上签字确认;
9、评审结束。
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未采用电脑打印,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外送达或未送达的。
3、标书未密封加盖公章的。
4、投标文件不齐全的。
5、灯组数量低于22组的。
十三、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1、联系单位:无锡市梅园公园管理处。
2、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西路卞家湾13号。
3、联系人:董经理,联系电话:0510-85517197或13606170445。
十四、附件: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梅园公园管理处
2019年4月22日